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关于“两区”建设推进工作措施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为全面加强我市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营造自主创新的良好环境,高标准推进“两区”建设,制定以下工作推进措施。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北京重要讲话和在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重要讲话精神,以“两区”建设为动力,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为我市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知识产权支撑。
(二)工作目标
通过四个方面10项措施,在知识产权保护、金融服务、国际化服务、流程服务等领域取得突破,推动知识产权服务首都创新发展。
二、工作措施
(一)构建强有力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1.积极开展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示范建设,健全细化工作机制,提升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质量。
2.发挥中国(北京)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中国(中关村)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的作用。建立专利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和快速维权的协同保护体系。建设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分中心,围绕“两区”优势产业提供专利预审支撑、快速维权、知识产权保护协作等服务,为“两区”构建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推进区域产业创新发展提供支撑。
3.加强对“两区”中重点园区、孵化器的调研和服务,重点在自贸区内布局一批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工作站和部分调解工作室,提供覆盖知识产权全链条、高效便捷的公共服务。
(二)大力推进知识产权金融服务
4.探索建立公允的知识产权评估机制,完善知识产权质押登记制度、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分担机制以及质物处置机制。
5.推进北京知识产权交易中心建设,审慎规范探索开展知识产权证券化。加强机制探索和创新,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登记、作价、转让、金融一体化服务体系。推动数字版权交易工作,带动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融资业务发展。引导优秀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进驻交易中心。
6.持续推进知识产权保险试点工作。总结评估知识产权保险工作试点经验,优化工作机制和流程,指导完善出险理赔、维权服务对接等机制,宣传保险成效,营造更加优良的知识产权保护环境。
(三)深化知识产权服务领域开放
7.开展外国人参加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和执业试点工作。在中关村国家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发展示范区、自由贸易试验区等具备条件的地区推进专利代理开放试点工作,允许取得中国政府颁发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且具有其他国家专利代理资格的外国人,参加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并执业。
8.开展外国专利代理机构设立常驻代表机构试点工作。对接国际知名专利代理机构,制定试点方案和政策,通过行业协会、专业媒体等开展政策宣传,吸引外国专利代理机构在京设立常驻代表机构,引导其为企业开展服务。
(四)优化知识产权服务流程
9.围绕知识产权关键要素,规范服务流程,查找各个环节存在问题,形成改革方案,优化服务事项和服务流程设置,加快建设标准规范、便捷高效的服务体系。
10.做好自贸区统计工作。增强数据统计准确性、及时性,定期完成统计数据报送。
三、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工作组,统筹推进“两区”建设工作;建立沟通机制,协调相关部门,积极做好政策争取,确保各项政策按时落地;制定宣传方案,形成可推广、可复制经验,不断优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