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17年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工作培训班的通知
国知办函管字〔2017〕79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各示范城市知识产权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工作水平,为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奠定更加坚实基础,按照工作计划,定于2017年11月22日至24日在福建省厦门市举办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工作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重点围绕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知识产权提升城市核心竞争力、严格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专利导航城市创新发展质量评价等内容进行培训,并就示范城市建设工作经验开展交流。 二、培训对象 各示范城市知识产权局局领导1 名,各示范城市知识产权局牵头负责示范城市建设工作的处室负责人1 名。培训期间的培训及食宿费用由我局承担,差旅费由各派出单位承担。 三、报名报到事宜 请各有关省级知识产权局于11月17日前汇总本省报名人员信息,将报名回执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至厦门市知识产权协会(466412102@qq.com),邮件主题注明“示范城市培训班”。逾期报送或未统一报送的,视为放弃参加此次培训。 报到时间:11月22日全天。 报到地点:厦门天鹅大酒店(地址:厦门市思明区白鹭洲东路3号,前台电话:0592—5395888)。本次培训班不安排接送站,请自行前往。 特此通知。 附件:1.课程安排表 2.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工作培训班报名回执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17年11月13日 联系方式: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司 联系人:刘 杰 电 话:010—62086573 13488756437 厦门市知识产权协会 联系人:于俊义 电 话:0592—5077987 13860196145 邮 箱:466412102@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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