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政策

关于举办2017年第十一届中国专利周活动的通知

来源:   发布日期:2017.11.15 浏览次数(1)

国知发管函字〔2017〕26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各知识产权示范城市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5〕71号)和《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的通知》(国发〔2016〕86号)有关部署,提高知识产权质量效益,加快构建知识产权严格保护体系和运营服务体系,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和创新型国家建设,我局决定组织开展2017年第十一届中国专利周活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倡导创新文化,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促进知识产权与创新资源、金融资本、产业发展有效融合,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激发全社会创新活力,依法保护企业知识产权和企业家创新权益,全面提升企业知识产权运用能力和综合效益。

  二、活动时间

  2017年11月27日至12月3日

  三、活动主题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

  四、工作要求

  (一)创新形式

  中国专利周继续以中国企业知识产权网作为网络主会场,不另设实体主会场和开幕式。请各地结合地方实际,创新活动形式,突出重点,展现亮点,采取实体或网络分会场的形式,选择一项或多项重点工作为分会场主题,精心策划并实施各类线上线下活动方案。积极策划各类政策宣传、展览展示、信息发布、项目路演、投资交易、经验交流等活动,促进知识产权各类要素聚焦企业、聚集对接,实现多地、多网、多媒介联动,做好线上线下联动,充分体现地区特色,凸显中国专利周活动效果。

  (二)加强宣传

  以中国专利周活动为载体,普及专利知识,引导社会公众重视知识产权,激发创新动能和创业活力。创新宣传方式,拓宽宣传渠道,强化资源整合,充分利用网站、微信或微博等各种媒体平台,对中国专利周活动进行宣传。依托中国企业知识产权网,对中国专利周活动进行深入报道。各地要及时推送和上报中国专利周活动信息,突出活动的特点和实效,深度挖掘活动亮点,并积极利用新兴媒体扩大宣传效果,集中形成中国专利周活动的整体宣传效应。

  (三)多级联动

  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强省、强市、试点示范城市及运营试点城市、试点示范园区、优势示范企业、专利导航试点工程等各层级示范主体的示范带动作用,加强区域合作,实现多层同步联动,形成中国专利周活动合力。各省(区、市)知识产权局要高度重视、畅通渠道、加强组织,积极倡导创新文化,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营造中国专利周氛围,共同为中国专利周活动提供有力支撑。

  五、重点工作

  (一)强化知识产权创造,培育高价值专利

  一是深入实施专利质量提升工程。健全质量导向的知识产权创造机制,坚持质量第一、效益优先。不断完善知识产权奖励资助政策,优化资助条件和奖励标准,促进知识产权与创新资源、金融资本、产业发展有效融合,提高知识产权质量效益,努力推动知识产权创造由多向优、由大到强转变。

  二是鼓励创新主体参与或牵头组建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引导高等学校、科研院所与企业开展订单式研发、投放式创新,紧密围绕企业需求,集成创新资源、产业资源和服务资源,形成知识产权协同创新的新模式,开展核心专利培育,围绕核心专利进行专利组合构建,构建一批产业需求导向的高价值专利组合。

  三是深入贯彻实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高等学校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和《科研组织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激发创新主体创新活力,着力打通创新成果向生产力转化的通道,提高企业、高等学校和科研组织知识产权管理水平和技术供给质量。

  (二)强化知识产权保护,构建严格保护环境

  一是构建严格保护环境,激发企业创新动力。提升社会公众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认真推进知识产权严保护、大保护、快保护、同保护各项工作,积极构建依法严格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环境,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从不断加强向全面从严转变。

  二是营造舆论环境,加强社会共治。创新对外宣传的方式方法,积极推进多语种对外宣传,加大海外宣传力度。积极通过政府网站、12330 举报投诉平台等渠道,充分运用新媒体方式,提升舆论营造效果。加大权利人、专业人员和社会公众对知识产权保护的社会监督力度,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三是加快重点产业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的作用,提高知识产权审查质量效率,开展集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于一体,行政执法、仲裁调解和司法相衔接的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扩大知识产权快速授权、确权、维权覆盖面,推进快速保护由单一专业领域向多领域扩展。

  (三)强化知识产权运用,激发运营市场活力

  一是加快知识产权运营平台体系建设。强化国家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枢纽功能,健全平台运行管理机制和交易运营规则,为知识产权的转移转化、收购托管、交易流转、质押融资、分析评议等提供好平台支撑,为企业提供畅通便利、链条完整的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促进知识产权的综合运用。

  二是加快推进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基金工作。发挥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完善基金管理运行机制,带动社会资本加大知识产权运营投入,助推企业创新知识产权运营模式,积极开展专利许可转让、专利池运作、知识产权投融资等业务,提高知识产权运营效益,有效促使知识产权转化运用从单一效益向综合效益转变。

  三是深入实施专利导航试点工程。发挥国家专利导航项目研究和推广中心作用,推广实施产业规划类和企业运营类专利导航项目,融合产业链、创新链和政策链,引导创新资源优化配置和企业知识产权战略规划,围绕企业市场策略和经营目标,明晰创新方向和路径,开展专利精准布局和有效运营。

  六、材料报送

  (一)方案制定及报送。各地要围绕中国专利周主题,选择一项或多项重点工作作为活动主题确定本地区中国专利周活动安排。在策划本地区中国专利周活动方案时,要紧密结合地方经济发展和知识产权工作实际,充分体现专业性和特色性,聚焦企业需求开展服务,务求实效。各地报送的中国专利周活动方案在中国企业知识产权网上进行网上集中展示。

  请各省(区、市)知识产权局及有关单位于2017年11月21日前将中国专利周活动实施方案以电子件形式(电子件及加盖公章扫描件)报送我局专利管理司汇总(请将电子邮件主题名称及报送材料电子件文件名统一设置为“第十一届中国专利周××地区/单位活动方案”)。

  (二)总结报送。中国专利周活动结束后,各省(区、市)知识产权局要对本地区中国专利周活动进行全面总结,并于12月15日前将本地区《××省(区、市)第十一届中国专利周活动总体情况总结报告》(总结报告要言简意赅、内容充实,有明确的数据支撑,不低于3000字)的电子件形式(电子件及加盖公章扫描件)报送专利管理司。

  请各省(区、市)知识产权局、各示范城市知识产权局高度重视中国专利周工作,将中国专利周作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强化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的重要工作载体,积极策划相关活动,充分体现地区特色,营造中国专利周氛围,引导社会公众重视知识产权,激发创新动能和创业活力。

  特此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17年11月13日

  联系人:专利管理司 姜海飞

  中国知识产权报社 白逸群

  电 话:010—62083421 82803888转6010

  传 真:010—62020895 8280306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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