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工作培训班的通知
国知办函管字〔2017〕71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工作水平,按照工作计划,定于2017年10月18日至20日在安徽省芜湖市举办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工作培训班。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重点围绕严格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提升城市核心竞争力、专利质押融资、企业知识产权管理标准、专利导航城市创新发展质量评价等内容进行培训,并开展试点示范城市建设工作经验交流。 二、培训对象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负责试点示范城市工作的联系人1名;各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知识产权局负责人1名;有关专家及工作人员,共130人。培训期间的培训及食宿费用由我局承担,差旅费由各派出单位承担。 三、报名报到事宜 请各省级知识产权局于10月16日前汇总本省报名人员信息,将报名回执以电子邮件方式发至芜湖市生产力促进中心,邮件主题注明“试点城市培训班”。逾期报送或未统一报送的,视为放弃参加此次培训。 报到时间:10月18日全天。 报到地点:芜湖海螺国际大酒店,前台联系电话:0553—3118188。本次培训班不安排接送站,请自行前往。 特此通知。 附件:1.课程安排表 2.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工作培训班报名回执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17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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