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表扬2016年度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国知办发管字〔2017〕4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各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城市知识产权局: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管理办法》,我局对2016年度城市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工作进行了总结评价。经研究,确定江苏省知识产权局等14个省(区、市)知识产权局,青岛市等6个副省级示范城市、长沙市等17个地级示范城市及张家港市等4个县级示范城市,北京市丰台区等39个试点城市(城区)为2016年度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工作先进集体,确定钟礼涛等79人为先进个人(名单详见附件)。对上述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给予全国通报表扬。 希望受到表扬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珍惜荣誉,发扬成绩,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各省(区、市)知识产权局和试点示范城市知识产权局要以受到表扬的集体和个人为榜样,按照《国务院关于新形势下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若干意见》《“十三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关于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市的指导意见》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改革创新,凝心聚力、狠抓落实,扎实推进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和试点示范城市建设,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特此通知。 附件:2016年度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城市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17年10月13日 联系人:专利管理司 刘 杰 电 话:010—62086573 传 真:010—62083094 邮 箱:ipchengshi@sipo.gov.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