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2008年工作要点》解读
2008年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第一年,也将迎来改革开放30周年,更是大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局的关键之年。面对新形势新情况,做好今年的知识产权工作,十分重要。《国家知识产权局2008年工作要点》(简称《要点》)印发后,各部门积极贯彻执行。日前,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部门负责人对贯彻执行《要点》的情况进行了解读。
问:2008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什么?
答:2008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全面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大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和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局,进一步加强干部和人才队伍建设,完善专利法律法规体系,不断提升专利工作综合能力,着力推进信息化建设,推动知识产权事业又好又快发展。
问:《要点》主要包括那些工作内容?
答:2008年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工作要点是:一是大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二是进一步加强专利法律法规体系建设;三是深入开展知识产权宏观管理工作;四是加强专利审查综合能力建设;五、着力推进知识产权信息化建设;六是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宣传工作;七是切实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八是进一步开拓知识产权国际合作与交流;九是进一步加强条件保障能力建设;十是不断加强党的建设与机关文化建设。
一、大力实施知识产权战略
问:《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是国家的总体发展战略。《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站在国家知识产权事业发展顶层设计的高度,对当前我国面临的形势和挑战进行了概况,确定了指导方针,明确了战略重点和重大举措,提出到2020年我国成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较高的国家的宏伟目标。
(一)战略目标。纲要提出了近五年的阶段目标及到2020年把我国建设成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较高国家的战略目标,凝聚了中央和国务院对知识产权的最新科学认识,是对创新型国家内涵的进一步丰富和深化。
(二)指导方针。《纲要》确定了“激励创造、有效运用、合理保护、科学管理”十六字指导方针。激励创造就是要采取有力措施,充分激发人的创造活力和创新潜能,促进我国自主知识产权大量涌现;积极运用就是要充分利用知识产权的市场竞争价值,促进经济又好又快发展;依法保护就是要在完善立法的基础上,严格高效执法,规制知识产权滥用;科学管理就是要完善制度、整合资源、协调机制、提高效率。激励创造是基础,积极运用是目的,依法保护是关键,科学管理是保障。要全面加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大力提升我国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能力。
(三)战略重点。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核心在于制度变革优化,重点是完善知识产权制度,其内涵是:在履行国际义务的前提下,进一步完善符合我国国情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执法和管理体制机制;在制定经济、社会、文化政策时强化知识产权导向作用。完善知识产权制度就是要对我国现有的知识产权制度进行合理配置和适应性调整,推动法律法规健全完善,体制机制合理协调,政策措施衔接配套。
(四)专项任务和重点举措。《纲要》从专利、商标、版权等不同的知识产权类型明确了七大专项任务,从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四大运行环节出发确定了九大方面的重点战略举措,高度概括了战略实施工作的各项目标和任务,构建了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布局。
问: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重大意义是什么?
答: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关键在于构建有利于创新的制度环境和市场环境,完善并用好知识产权制度,促进创新成果和知识产权的大量创造和广泛运用。没有知识产权制度,就难以充分激发和保护人们的创造性,没有先进的知识产权制度,创新型国家的目标将难以实现。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有利于增强我国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
知识产权制度是维护市场经济有序运行、公平竞争、合法经营、和谐合作的基本法律制度。知识产权制度是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重要基石,是市场经济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重中之重是完善知识产权制度,是深化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基本内容。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将提高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弘扬以创新为荣、剽窃为耻,以诚实守信为荣、假冒欺骗为耻的道德观念,营造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的知识产权文化。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有利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规范市场秩序和建立诚信社会。
知识产权制度可以有效保障创新成果收益,激励创新、加速信息传播,优化市场创新资源。要把在创建过程中所形成的原始创新能力、系统集成创新能力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能力转变为企业参与市场竞争的能力和国家核心竞争力;要使企业成为知识产权创造和运用的主体,促进自主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化、商品化、产业化,引导企业采取知识产权转让、许可、质押等方式实现知识产权的市场价值;都必须依靠知识产权制度,都必须依靠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有利于增强我国企业市场竞争力和提高国家核心竞争力。
知识产权已经成为外交外贸领域的重要议题。通过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有利于加快转变外贸增长方式,优化进出口结构,促进加工贸易转型;有利于在开放的环境中有效吸纳利用国际创新资源。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有利于扩大对外开放,实现互利共赢。
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迫切需要,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必由之路,是提高国家核心竞争力的关键举措,是关系国家前途和民族未来的大事。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和应对国际竞争的必然选择。
问:为何要广泛宣传国家知识产权战略?
答: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是我国第一次从战略的高度全面谋划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是改革开放以来对知识产权制度的认识不断深化的结果。在过去的30年间,知识产权事业虽然取得长足进步,但是我们同时看到企事业单位的知识产权综合能力不强,社会公众的知识产权意识还比较淡薄,因此,在《纲要》颁布之际亟需通过宣传工作,提高市场主体的知识产权综合能力,提高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促进知识产权文化的培育工作。在宣传工作中应建立以有关国家机关为主导、新闻媒体为支撑、社会公众广泛参与的知识产权宣传工作体系。
问:如何制定并推进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工作计划?
答:根据《纲要》确定的目标、战略重点和任务,研究制定国家知识产权战略阶段工作计划和年度工作计划,每年滚动实施并对实施效果进行评估,适时调整,动态推进。实施工作方案可分为宏观、中观、微观三个层面。在宏观层面,以优化知识产权制度为重点,加强体制、法规、政策的配套,通过市场导向作用,促进我国丰富的人力资源转变成智力资源成果,通过我国巨大的市场引力吸纳全世界的创新资源。在中观层面,做好地区和行业知识产权战略工作,既要突出地区和行业特色,又能实现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措施、体制的有效衔接。在微观层面,企事业单位应综合运用知识产权,采取合理的知识产权战略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个人与知识产权也密不可分,非职务发明是我国发明创造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充分利用知识产权制度,尊重个人的创新成果,培养公民的知识产权意识。
二、进一步加强专利法律法规体系建设
问: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修改的前期准备工作是如何开展的?
答:为了更好地适应国际国内形势发展的需要,及时解决我国专利制度运作中存在的问题,更有效地发挥专利制度促进我国自主创新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作用,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的新要求,2005年初,国家知识产权局着手进行专利法第三次修改的准备工作。此后经历了课题研究、初稿讨论、公开征求国内外意见、召开座谈会、国内外调研和考察等阶段, 2006年12月27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最终形成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修订草案(送审稿)》上报国务院审议。
专利法实施细则的修改工作于2007年2月正式启动,前期共设置研究课题16个,同年10月底全部结题。2007年12月和2008年1月国家知识产权局条法司分两个阶段召开了由课题组负责人和研究人员参加的专利法实施细则修改研究课题报告讨论会,并根据不同议题,邀请了来自不同部门的专家学者和专利实务人员,与课题组代表就研究报告中涉及的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修改中的重要问题进行了探讨和交流。
问: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的修改目前进展如何?下阶段有哪些主要安排?
答:经过2007年对专利法修订草案(送审稿)的征求意见、研究和讨论,国务院法制办公室于2008年3月形成修改稿再次征求有关方面意见。目前,国务院法制办正在对搜集到的反馈意见进行汇总、分析和整理,随后将对送审稿条文再次作出调整。
专利法实施细则修订方案现正处于国家知识产权局内部讨论与起草过程中,预计将于今年年内对外公布征求意见稿。草案公布后,我们将以座谈会、征求意见会等多种形式公开向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并在成熟时上报国务院审议。
问:此次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修改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的送审稿和国务院法制办对送审稿的修改,此次专利法修改的建议条款主要涉及以下几方面:第一,根据现实需要对专利法的立法宗旨做了适当修改;第二,深化行政审批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的举措方面考虑,包括取消对涉外代理机构指定,也包括增加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在传播专利信息职责方面的规定;第三,明确申请专利的权利、专利申请权的归属和管理方面的规定,完善在中国完成的发明创造向国外申请专利的审批程序;第四,在专利权的授予标准方面,建议采用绝对新颖性标准,增加对遗传资源和传统知识的保护以及来源披露要求的规定;第五,进一步完善外观设计制度,严格限定外观设计的授权范围,提高授权的实质性条件,建立关联外观设计的合案申请以及外观设计检索报告制度等;第六,加强对专利的保护,细化侵权赔偿数额的计算方式,增加诉前证据保全措施等;第七,增加针对维护公共权益和制止知识产权滥用方面的条款,包括完善强制许可制度,增加现有技术抗辩和制止恶意诉讼等方面的补充规定。
问:专利法修订草案将于何时提交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人大常委会修改法律的程序是怎样的?
答:专利法修订草案已经列入了《国务院2008年立法工作计划》力争年内完成的重点立法项目。
专利法属于由全国人大常委会制定和修改的法律。根据立法法的规定,专利法的修改应当经过以下程序:
(1)由国务院审议后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出修改专利法的法律案。
(2)法律案被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后,一般应当经三次常务委员会会议审议。
(3)法律委员会将根据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进行修改,提出法律草案表决稿。
(4)法律草案表决稿由委员长会议提请常务委员会全体会议表决,由常务委员会全体组成人员的过半数通过。
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列入常务委员会会议议程的法律案,在提交或表决前都应当采取座谈会、论证会、听证会等多种形式听取各方面的意见。
三、深入开展知识产权宏观管理工作
问:编制《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的意义
答:随着经济全球化的深入和科技进步的发展,知识产权制度作为鼓励和保护创新、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法律制度,地位越来越重要,作用越来越突出。提高自主创新能力,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建设创新型国家,离不开知识产权制度作用的发挥。在日趋激烈的国际竞争中,国家核心竞争力越来越表现为对智力资源和智慧成果的培育、配置、调控能力,表现为对知识产权的拥有、运用能力。在这种背景下,我们必须更加辩证、理性地面对国际形势,科学、系统地规划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方向、策略和道路。当前,我国知识产权事业正处于快速发展时期,知识产权工作进入了一个崭新的历史发展阶段。站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我国知识产权事业面临的发展机遇前所未有,面对的挑战也前所未有,知识产权工作还存在行政管理机构分散、知识产权区域发展严重不平衡等问题。在这种背景下,就必须站在国家层面,深入研究,完善规划的顶层设计、优化知识产权资源配置、统筹谋划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出台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十一五”规划,是加强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建设,促进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全面协调、科学发展的需要,是增强我国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需要,是提高国家核心竞争力的需要。
问:公众可以获得哪些专利统计分析资料?
答: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的专利统计分析资料主要有三种:专利统计年报、专利统计月报和专利统计简报。专利统计年报每年上半年编制,六月出版,公布上一年度专利统计数据,主要包括申请量、授权量、有效专利量等统计指标,并对地域、申请人类型等维度进行划分;专利统计月报每月上旬编制,中旬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公布(http://www.sipo.gov.cn/sipo/ghfzs/),主要包括上一月度的专利统计数据;专利统计简报不定期出版,主要是对国内外专利宏观形势和热点问题的分析,也公布于国家知识产权局网站。此外,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年报、中国知识产权年鉴等刊物中也有部分专利统计数据。
问:专利统计指标体系将做哪些改进和完善?
答:2006年以前,专利统计指标体系主要包括申请量和授权量,存在着“重数量指标而轻质量指标,重地理分布而轻行业分布”的不足。2007年,有效专利量作为一个重要的质量指标首次被引入我国的专利统计指标体系。今后,还将逐渐增加有效专利的时间分布、行业分布等指标,充实专利指标体系。并且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研究评价区域专利发展水平的综合性指标,充分论证后适时推出,以引导和推动我国专利事业的发展,促进创新型国家建设。
四、加强专利审查综合能力建设
问:《要点》在完善专利审查工作机制方面有什么思路和措施?
答:《要点》从提高专利审查质量和效率的角度,通过全面推行并不断完善专利审查四联动工作机制来促进专利审查工作机制的完善。
专利审查四联动机制是指与专利审查有关的标准制定、质量控制、业务培训和学术研究四个方面有机整合、良性互动的工作机制。在联动体系中,各个联动环节按照分工负责、相互配合的原则参与联动、协调,促使与专利审查相关的各项工作协调运转,保障全局整体审查工作按照统一的标准、原则和政策方向齐力推进,从而提高整体工作效率,为专利审查工作提供更好的服务支撑,保障专利审查工作高质高效开展。
2007年底,国家知识产权局已经制定并发布了《专利审查工作联动办法》,成立了联动工作的组织机构,明确了联动工作内容和形式,确立了联动工作渠道。目前专利审查四联动工作机制正在有效运行中。
问:《要点》在强化专利审查质量管理方面有什么思路和措施?
答:《要点》立足于审查质量管理机制的系统化和科学化,致力于全面运行并健全完善覆盖全流程的审查质量管理与评价体系。
一是在局部处三级质量管理体系的基础上,基本完成了审查质量评价体系的构建,初步形成了全范围、全流程、多层次的审查质量评价体系;二是推动专利审查质量控制模式由审查质量过程控制转向审查质量的过程控制与审查结果评价相结合的模式;三是开始运行发明专利申请实质审查质量评价体系,发明专利申请的实审质量控制由形式质量为主转为既注重实体质量、又兼顾形式质量;四是建立渠道畅通、内部反馈与外部反馈有机结合的全方位质量反馈体系;五是建设审查质量管理信息化系统,为审查质量管理和评价体系的运行提供有力的信息化支撑;六是加强质检队伍建设,成立能够满足一定抽样量的质量检查组。2008年,质量检查组的力量得到了进一步充实,由数十位审查经验丰富的资深审查员组成。
问:《要点》在强化专利审查流程管理方面有什么措施?
答:《要点》着眼于审查流程的优化,采取多种措施强化专利审查流程管理。
一是全面推进审查流程的优化改造工作,对审查流程进行优化设计及重新整合,为实现电子化的专利审批及有效的流程管理提供保障;二是着力制定《审查操作规程》,全面规范审查流程操作程序。2007年,完成了审查操作规程的前期调研和内容梳理,今年将基本完成《审查操作规程》的制定;三是启动案源调配及流程数据统计分析系统建设,积极开展案源调整与统计方式的优化工作,及时为流程运转的有序、畅通、稳定以及流程管理的调整提供管理信息支持。
问:《要点》在加强审查业务研究方面有什么措施?
答:《要点》强调要通过建立科学合理的审查业务研究机制、优化整合学术研究资源、完善课题管理模式与管理办法来加强审查业务研究。
一方面,进一步理顺审查业务研究的工作机制。制定和完善课题研究工作管理办法、课题评审机制、成果推广使用机制等制度,促使学术研究管理工作更加规范,形成课题立项、人才培养、成果利用相互促进的良性循环。
另一方面,更加突出业务研究对各项工作的基础支持,为强局建设、专利法第三次修改、审查标准、审查指南、审查流程优化、审查操作规程等重要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研究支撑。
五、着力推进知识产权信息化建设
(一)全力搞好信息化重大项目的建设
问:中国专利电子审批系统项目建设的背景是什么? 答:中国专利电子审批系统项目建设的背景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是无纸化办公的需要。我局专利审查工作无纸化办公的发展要求,对整合现有的各项业务系统,建立业务流程贯通的电子审批系统提出了迫切需求。二是我局信息化建设“十一五”规划的需要。规划提出建立电子审批系统,以信息化的手段提高审查综合能力,加强管理和决策水平。三是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现强局目标的需要。实现全流程、电子化的专利审批系统,以信息化的手段提高审查综合能力,使我局顺应世界信息化发展潮流,提升信息化水平,实现我局信息化的跨越式发展。目前,中国专利电子审批系统项目的建设工作已按照计划开始实施。 问:中国专利电子审批系统项目的建设目标是什么?
答:中国专利电子审批系统项目的建设目标,是整合现有的电子申请系统、审批流程管理系统、审查辅助系统、电子文档系统和电子出版系统;建立一个集专利申请、流程管理、审查、公告、复审、无效等于一体的,而且是统一的、完整的、业务流程贯通的电子专利审批系统,实现从专利申请的提出到专利权失效全部法律程序、全流程、全方位的电子化和网络化,实现管理监控功能以及完善对局内外的服务功能。
问:中国专利检索与服务平台项目建设的背景是什么?
答:中国专利检索与服务平台项目的建设背景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审查工作的需要。随着今年来我局信息化建设工作的发展,数据资源越来越丰富,应用系统也日趋复杂。二是国际形势的要求。我局审查工作中检索西文主要依靠外国检索系统,系统的升级和数据更新也因此依赖于外国专利局。三是社会公众的需要。随着企业创新能力和知识产权保护意识的提高,缺乏有效便捷的检索工具和专利信息获取困难等问题日益突出。因此,按照我局信息化“十一五”规划,为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实现建设世界知识产权强局的目标,中国专利检索与服务平台项目的建设工作已经按照计划开始实施。
问:中国专利检索与服务平台项目的建设目标是什么?
答:中国专利检索与服务平台项目的建设目标是开发一个能全面满足审查员和社会公众需要、可用性好、具有智能化特征的检索系统;整合一套完整、准确、自主建设、汇集专利文献和非专利文献的数据资源;建立一种稳定长效、反馈渠道通畅、反应迅速的维护机制。具体目标有积累检索经验,有效关联信息资源,采用新的检索技术,聚合各种检索途径,方便使用不同检索资源,克服语言障碍,帮助专利审查员提高外文文献阅读效率,为社会公众提供高效易用的专利信息检索平台。
(二)加强信息资源建设,提升信息化服务水平
问:专利数据加工作为信息资源建设的基础工作,在2008年的工作重点是什么?
答:我局专利信息资源经过20多年的建设,投入大量资金自主进行中国专利数据的加工。为了全面满足专利审查业务的需要,建设完整的中国专利数据资源库,同时向社会公众提供高质量的专利数据资源,我局2008年重点针对数据加工项目进行严格管理,建立规范的工作流程,制定和落实统一的专利数据加工和质量的标准、规范,全面提升我局专利信息资源的质量和管理水平。同时,为确保两大系统顺利上线,保质保量完成所需基础数据的加工任务。
问:2008年国家知识产权局资产管理和运维服务的工作重点是什么?
答:落实“设备谁使用谁负责”的资产管理原则,进一步完善自动化设备资产管理的各项制度和流程,进一步发挥部门自动化联络员的作用;另一方面,走通资产报废处置的流程,形成自动化设备资产定期下线报废处置的流程。通过明确各相关部门的运维职责、优化运维工作流程、完善运维监督管理机制和手段等建立一套信息化系统运维管理制度,以保障我局信息系统稳定安全运行。同时通过加强监督管理力度促进各项运维制度及工作的有效落实。
问:2008年国家知识产权局的地方专利信息服务工作重点是什么?
答: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加强地方专利信息服务工作统一规划和管理工作的基础上,对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地方网点提供设备升级支持,将地方网点建设延伸至5个计划单列市和10个副省级省会城市,并为上述47个地方网点提供专利数据库建设、数据更新、人员培训、业务指导等支持,推进面向社会公众的公益性专利信息服务,使全国专利信息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
六、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宣传工作
问:国务院通过了我国的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在纲要的制定与实施过程中,为什么还要大力开展知识产权文化建设?知识产权局为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将进行哪些宣传活动?
答:党的十七大提出实施知识产权战略,而近期我国的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将颁布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已经成为国家战略目标实现的一个组成部分,因而,围绕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宣传好战略成为了知识产权系统今后一段时期的主要工作任务,这就意味着,知识产权文化的建设也迫在眉睫。
这是因为:首先,知识产权文化的建设过程,既是知识产权知识的普及过程,也是营造尊重知识产权良好社会氛围的过程,而全社会公众知识产权意识的普及提高是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基础性工作。通过各类活动如知识产权宣传周、宣传日、讲座、展览、论坛等,使社会公众对知识产权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作用有一个正确的认识,提升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从而从根本上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
第二、在知识产权文化的建设过程中,通过知识产权进校园、知识产权进企业、青少年创新大赛、CCTV创新盛典、全国发明家评选等丰富多彩的活动,将在全社会营造浓郁的创新氛围,会大大激发全社会创造知识产权的热情,从而有力地推动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
为了保证战略的实施,不断提高全社会自主创新和自主知识产权创造能力,我们从以下三个方面展开宣传:
第一、宣传教育和培训。首先通过开展多形式、多渠道的知识产权教育和培训活动,大力开展贯穿自主创新和知识产权创造意识与能力的教育,形成不同层次、各有侧重、特色鲜明、针对性强的知识产权社会培训模式。促进社会公众主动学习和了解知识产权的有关知识,提高全民的创新意识和能力,为创新活动的深入开展提供强大的智力资源和保障。
第二、宣传普及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战略宣传普及活动。面向领导干部、企业管理人员、科研人员、高校学生、青少年儿童和社会公众举办不同层次和内容的知识竞赛、征文活动、研讨会、文艺演出、公益广告等,营造尊重知识、崇尚创新的良好社会氛围,提高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
第三,做好新闻报道。利用报刊、电视、广播、互联网等各种媒体,以贯穿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为主线,做好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知识产权战略的新闻宣传报道工作,配合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联合中央、地方主流媒体深入典型地区、企业,开展采访调研活动。积极开展知识产权战略优秀事迹、先进单位、成功经验的典型宣传报道工作。在全社会宣传知识产权战略实施对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积极影响,进一步为各地各部门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工作进行舆论支持与推动。
问:2008年即将召开举世瞩目的北京奥运会,知识产权局就如何宣传好奥运知识产权做了哪些工作?
答:做好2008年北京奥运会的知识产权宣传,对知识产权事业而言,既是机遇又是挑战。一方面我们要面向国际社会积极主动宣传我国知识产权工作所取得的成绩,通过及时的新闻发布工作,联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奥运知识产权大型城市宣传活动,及时、准确、全面的宣传我国知识产权工作的最新进展,尤其是我国政府在知识产权领域所做出的不懈努力和取得的巨大成就,积极引导国际社会客观、公正地看待中国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
另一方面,制作策划以奥运知识产权为题材的宣传片以及其他宣传资料,面向社会公众开展奥运知识产权法制宣传教育,使全社会了解奥运知识产权、尊重奥运知识产权,并真正参与到奥运知识产权的维权行动中。
此外我们还要积极发挥《中国知识产权报》双语周刊、国家局政府网站(英文版)、《中国日报》知识产权周刊以及各种外宣品的宣传作用,扩大我国在知识产权领域对外影响。通过开展以“尊重、合作、共赢”为特色的文化交流,为构建和谐世界做出贡献。
七、切实加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
问:如何加强领导干部队伍建设?
答: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加强高素质干部队伍建设,人事司将会同机关党委等有关部门,加强领导干部的思想政治建设,开展新一轮大规模干部培训,为提升领导干部的综合素质、管理水平和创新能力夯实基础;组织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继续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制度改革,完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工作办法;制定和实施后备干部培养锻炼计划,加大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力度;完善干部综合考核评价体系,增强领导班子的团结和活力;做好司、处级领导干部交流任职和挂职锻炼工作。
问:如何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
答:为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清正廉洁、作风优良的公务员队伍,按照《“十一五”行政机关公务员培训纲要》,围绕建设服务型政府,提升公务员综合能力素质,开展公务员初任、任职、业务和更新知识四类培训。继续做好《公务员法》及其配套法规的贯彻落实工作,通过《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公务员考核规定》、《公务员奖励规定(试行)》等有关规章的落实,做好公务员日常登记管理,进一步完善公务员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工作,强化考核结果的运用,完善工作人员奖励办法。继续做好公务员规范津贴补贴工作,完善机关事业单位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加强人力资源配置工作,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水平,组织开展全局人力资源分析工作。
问:关于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将采取哪些措施?
答:2008年将深入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做好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实施意见和方案的备案与实施工作;推动聘用制度全面施行,完善公开招聘制度;深化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做好事业单位津贴补贴和绩效工资的规范工作;健全完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推动知识产权专业职业资格制度的建立;探索完善科学细化的绩效评估和领导班子考核制度,建立和完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惩办法;做好贯彻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暂行条例的工作。
问:关于《知识产权人才“十一五”规划》的目标任务是什么?
答:《知识产权人才“十一五”规划》的主要目标是:与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发展知识产权事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型国家的战略任务相适应,继续发展壮大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加强知识产权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加强人才资源能力建设,实施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工程,使知识产权人才队伍的总量有较大增长,结构进一步优化,素质明显提高,努力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门类齐全、素质较高的人才队伍,基本满足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需要;继续深入广泛地开展知识产权教育培训,大力提高企事业单位掌握和运用知识产权制度的能力和水平,提高全社会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进一步树立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新的观念,为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和市场秩序。
问:实施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的重点任务有哪些?
答:实施“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将紧紧围绕国家经济、科技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努力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奋斗目标,加快培养一批适应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需要的德才兼备的高层次知识产权人才,为我国知识产权制度建设和事业发展提供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按照“十一五”时期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的总体目标,实施百千万知识产权人才工程包括三个层次:(一)培养造就150名左右精通国内外知识产权法律法规、熟悉知识产权国际规则,具有较高专业水平及实务技能的高层次人才;(二)培养1500名左右在知识产权管理、行政审查、信息化建设等领域具有专业先进水平和学术优势的高素质专门人才;(三)培育30000名左右从事企事业知识产权工作、中介服务等工作的知识产权专业人才。
问:今年全国知识产权培训工作有哪些重点工作?
答:2008年知识产权培训工作将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广泛深入地开展全国知识产权培训工作,推动以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广大科研技术人员、知识产权专业人员为重点的知识产权培训工作深入开展,加强对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培训工作的指导,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提高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的能力和水平,为实施知识产权战略、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创新性国家服务。
问:《专利人才教育培训指南(试行)》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为满足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提高我局人员的综合素质,加强专利复合型高级人才的培养,实现全局职工教育培训体系的规范化、制度化、合理化,我局于2005年制定了《专利人才教育培训指南(试行)》。作为我局专利人才培训的指导性文件,该培训指南立足于以人为本、岗位成才的理念,其总体目标是为培养一支能够满足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需要的数量足、素质高、作风正、机构合理、积极献身于知识产权事业的宏大人才队伍,为每个岗位的职工成长为本岗位的专家型人才设计规范化、制度化的职业生涯培训计划。
该培训指南针对我局各类工作人员,按照岗位类别划定分解培训规划,主要包括以下培训阶段:(1)入局培训,指新入局人员采取集中培训的方式接受的知识产权法律和专利审查的基础知识培训;(2)岗位培训,指完成入局培训后以部门内部培训为主的岗位培训;(3)提高培训,指完成岗位培训后的业务提高培训;(4)继续教育培训,指完成提高培训后对员工进行的经常性和长期性的职业培训;(5)扩展培训,指对符合条件、具备相应能力的骨干人员进行的岗位相关知识和能力的扩展培训。
八、进一步开拓知识产权国际合作与交流
问:如何进一步开拓知识产权国际合作与交流?
答:2008年是我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关键年。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的实施,北京奥运会的举办,都会引起国际社会对我国和我局的更大程度的关注,我知识产权对外工作形势和任务进一步加重。
一是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心任务,强局建设的规划和需求,针对不同合作伙伴,有目的、按步骤地确定合作项目和合作方式。继续加强与美、日、欧的双边合作,推进我国知识产权人才培养、法律法规建设、信息化建设等工作。深入开展中日韩三局合作,促成中澳新三局合作框架的建立,不断增强周边国家、发展中大国以及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的合作。为今后我国在国际知识产权舞台上更积极、更灵活地发挥负责任和建设性的作用、更好地维护我国自身的利益创造条件。
二是开拓新的合作方式,提升国际影响力。继续巩固和深化与发展中国家工作成果,根据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做好面向发展中国家的技术援助和人员培训工作;努力参与国际知识产权制度变革的进程,以负责任、建设性的态度参与其各项活动,在拓展我国际空间的同时,通过国际合作加强复合型人才的培养;积极配合我国总体外交方针,为企业实施“走出去”战略拓宽交流渠道,一方面加大宣传我知识产权保护政策和方针的力度,另一方面扩大我在国际知识产权界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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