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家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遴选入驻单位的通知
国知办函管字〔2017〕18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2014年起我局会同财政部启动了国家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以下称国家平台)建设工作,国家平台是构建我国“1+N”知识产权运营体系的核心和基础,发挥着主导性、资源性和统筹协调性职能,向社会集中供给优质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国家平台定于今年“4·26”期间初步上线。为充分发挥国家平台资源有效对接、信息统一汇聚、服务集中供给的枢纽作用,现开展国家平台入驻单位遴选工作,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一)国家专利运营试点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以及中央财政引导设立的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基金等(以下称国家试点单位)。 (二)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培育的省级知识产权试点示范、专利运营试点等单位以及有关高校、科研院所(以下称省级有关单位)。 二、相关要求 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以下称省局)对行政区域内符合基本条件的有关单位进行摸底清查,以需求为导向,根据单位类型、供需意向,组织填写单位基本信息表(详见附件1)、专利技术项目供需表(详见附件2)于4月15日前,由省局统一汇总,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至国家平台。 各省局推荐的省级有关单位数量不得超过所在行政区域内国家试点单位数量的2倍(具体数量分布见附件3)。 专利管理司将指导国家平台对有关单位和专利技术项目供需信息进行筛选,择优选取一批单位和项目进行统一归类、加工和整理,在国家平台上进行信息对接、定向推送,以及后续的服务管理等。 特此通知。 附件:1.单位基本信息表 2.专利技术项目供需表 3.推荐入驻单位名额分配表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17年3月29日
国家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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