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政策
关于2016年度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选结果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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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7.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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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各省(区、市)和计划单列市知识产权局择优推荐、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评审或核查,2016年度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审工作已基本完成。现将评审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7年11月29日至12月5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传真形式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管理司提出(传真:010-62020895),并留下联系地址、邮编、电话及电子邮箱。单位提出异议的,请加盖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请签署真实姓名。 附件:2016年度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公示名单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17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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