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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纲要(2021—2035年)

来源: CIPSA   发布日期:2023.12.31 浏览次数(0)

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知识产权强国的决策部署,加快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服务陕西高质量发展,按照《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有关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纲要。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论述和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以全省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为主线,以深化知识产权领域改革为动力,以建设知识产权强省为目标,打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全链条,全面提升知识产权综合实力,为谱写陕西高质量发展新篇章提供有力保障。

二、主要目标

2025年,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取得显著进展,知识产权与科技、经济、文化等深度融合,在推动全省高质量发展和打造内陆改革开放高地中的支撑作用明显增强,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达到较高水平。

全省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2件

每万户市场主体有效注册商标拥有量达到1500个

著作权登记数达到15万件

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用标企业达800家

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和版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均明显增加

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金额累计达到300亿元

知识产权人才达到2万人(上述指标为预期性指标)

2035年,知识产权综合竞争力跻身全国第一方阵,制度健全、保护有力、运行顺畅、服务便捷、文化浓厚、开放合作的知识产权发展格局基本形成,西部领先、国内一流的知识产权强省基本建成。

三、主要任务

(一)健全制度机制,推进全省知识产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1.构建门类齐全、系统规范、衔接有序的知识产权地方法规体系。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制定《陕西省知识产权促进和保护条例》、《陕西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修订《陕西省专利条例》、《陕西省科学技术进步条例》和《陕西省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办法》、《陕西省科学技术奖励办法》等法规规章。在优化营商环境、自贸试验区等相关领域法规的制修订过程中充实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相关内容。适应科技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积极探索制定大数据、人工智能、基因技术、跨境电商等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保护规则。

2.完善导向鲜明、公正合理、平衡包容的知识产权政策体系。

强化对知识产权政策支持,在产业、科技、人才等政策中突出知识产权创造质量、保护效能和运用价值的鲜明导向。制定《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指引》、《陕西省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指引》、《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商标品牌战略的意见》等政策措施。加强遗传资源、传统知识、民间文艺等获取和惠益分享制度建设,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搜集整理和转化利用。完善陕西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名录,推动中医药传统知识保护与现代知识产权制度有效衔接,形成中医药知识产权综合保护体系,促进中医药传承创新发展。

3.健全统筹推进、分工明确、运行顺畅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

持续深化知识产权管理体制机制,加强省、市、县三级行政管理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围绕关中地区建设科创大走廊、陕北地区实现转型升级、陕南地区迈向绿色循环发展,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强县、园区建设,促进区域知识产权协调发展。推动中国(陕西)自由贸易试验区知识产权改革创新,形成一批可复制推广的经验做法。支持杨凌示范区、西咸新区、西安高新区等重点开发区加强知识产权综合管理。

(二)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效能,构建拥有一流创新生态和营商环境的新发展格局战略支点

4.健全公正、权威、系统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体系。

完善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三合一”审判机制。落实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加大损害赔偿力度。加强知识产权司法审判信息化和智能化建设,探索完善知识产权法庭审理“云模式”。完善知识产权犯罪侦查工作制度,建立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批捕、起诉工作集中管辖制度。加大知识产权保护领域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办案力度。加强知识产权法官、检察官的专业化和职业化培养。建立知识产权保护技术调查官制度,加强技术调查官队伍建设。加强西安知识产权法庭建设,推动设立西安知识产权法院。

5.健全严格、规范、高效的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体系。

落实统一协调的执法标准、证据规则和案例指导制度。建立完善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检验鉴定工作体系。强化省、市、县知识产权行政执法和行政裁决职能,依法行使调查权、处罚权和强制权。积极推进行政执法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完善跨区域、跨部门执法保护协作机制。加强重大赛事、重点展会知识产权保护。加强驰名商标和老字号注册商标的保护。围绕关键领域、重点环节、重点群体,开展知识产权执法保护专项行动,严厉打击知识产权侵权假冒违法行为。发挥市场监管综合执法优势,加强知识产权执法与产品质量、消费者权益保护、反不正当竞争、反垄断等执法衔接,提升知识产权执法效能。强化版权全链条保护,持续推进软件正版化工作。加强海关知识产权保护,严厉打击进出口环节侵权行为。加强种质资源保护,严厉打击种业领域侵权行为。

6.构建职责分明、衔接紧密、保障有力的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格局。

强化知识产权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的有效衔接,完善知识产权行政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机制。加强陕西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积极建设市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各级快速维权中心网络。建立完善知识产权仲裁、调解、公证、鉴定和维权援助体系,推动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建立仲裁、调解优先推荐制度。加强知识产权信用监管机制和平台建设,对知识产权领域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实施联合惩戒。强化涉外知识产权风险防控体系建设,积极申报建设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地方分中心。推动形成地理标志产品生产地、流通地、销售地查处侵权违法行为联动保护机制。引导行业协会、商会建立知识产权保护自律和信息沟通机制。

(三)完善知识产权市场运行机制,助力建设激励充足、竞争充分、动能充沛的陕西特色现代产业体系

7.健全质量第一、深度嵌入、系统布局的高质量创造机制。

围绕我省重点产业链培育高价值专利。加强专利密集型产业培育,探索建立专利密集型产业调查机制。培育高知名度商标,发展品牌经济。围绕我省图书出版、影视、音乐、软件等核心版权产业,培育更多精品版权。加大文化创意产品的生产和衍生品开发,彰显文化强省影响力。鼓励支持企业知识产权海外布局。挖掘和培育更多具有显著地域特色的地理标志产品。加大植物新品种研发与保护,支持杨凌示范区打造旱区种业硅谷。

8.健全激励创新、彰显价值、运转顺畅的高效能运用机制。

推进知识产权权益分配机制改革,完善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制度,促进知识产权价值实现。落实财政资助科研项目形成知识产权的声明制度。积极发挥专利导航在区域发展和政府投资的重大经济科技项目中的作用,大力推动专利导航在传统产业转型升级、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发展中应用,引导创新资源高效配置。支持企业、高校、院所加强知识产权管理标准化体系建设,深入开展试点示范工作,培育更多依靠知识产权推动和引领行业创新发展的知识产权优势和示范企业。深化实施中小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工程,加强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培育。鼓励高校、科研机构建立专业化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机构。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支持专利开放许可,提升知识产权转移转化效能。加大对高质量创造、高效益运用的优秀专利项目奖励力度。加强商标品牌建设,发展传承好传统品牌和老字号,发挥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制度作用,打造特色鲜明、竞争力强、市场信誉好的产业集群品牌和区域品牌。实施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推动地理标志与特色产业发展、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传承有机融合,助力乡村振兴。开展以版权输出为主的版权贸易,扩大核心版权产业出口。

9.健全开放多元、功能完备、充满活力的高标准运营机制。

强化政策引导,促进“双链”融合,落实《知识产权支持秦创原创新驱动平台建设十条措施》,服务秦创原创新驱动发展。举办“秦创原”高价值专利大赛,打造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品牌赛事。建设陕西知识产权运营交易中心、陕西版权贸易与保护平台,更好发挥国家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西安)试点平台作用。加强各类知识产权交易运营载体与全省科技、贸易、人才等专业平台的信息共享。完善知识产权价值评估机制。加强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健全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管理和补偿机制,充分发挥陕西省中小微企业银行贷款风险补偿资金的作用,加大对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的支持力度。积极稳妥推动知识产权保险、知识产权证券化等金融产品创新。推动建设一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和知识产权联盟。持续推进版权示范创建工作,争创国家版权创新发展基地试点。

(四)强化高质量知识产权服务供给,为全省创新创业提供专业高效、开放便捷的知识产权服务支撑

10.建设便民利民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

完善服务网络,扩大服务网点,构建政府引导、多元参与、互联共享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加强知识产权信息传播利用,推动知识产权信息检索分析工具免费或低成本供给。制定完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事项清单以及办事指南和服务标准。利用全省统一的数字政府基础设施资源和公共支撑平台能力,对接国家知识产权大数据中心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陕西省知识产权大数据公共服务平台,打造陕西省知识产权大数据公共服务特色应用,加强知识产权信息化、智能化基础设施建设。强化知识产权政务“一网通办”和“一站式”服务。

11.推进全省知识产权服务业向中高端跃升。

鼓励代理机构拓展服务领域,延伸服务链条,提高服务质量,推动服务模式和商业模式创新。加大高水平服务机构的培育和引进,打造一批在全国具有影响力的知识产权服务领军机构。促进人工智能、大数据、区块链等技术应用于专利导航、文献翻译、知识产权维权证据收集等场景,提升知识产权服务标准化、精准化、智能化水平。争创国家知识产权服务出口基地,扩大出口规模。开展知识产权服务业分级分类评价。加强知识产权服务业监管,净化行业发展环境。建立并有效发挥专利、商标等行业自律组织作用。

(五)弘扬知识产权文化,营造崇尚创新精神、坚定创新自信、凝聚创新力量的人文社会氛围

12.倡导创新文化,营造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知识产权文化环境。

大力倡导自觉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社会风尚,培养新时代知识产权文化自觉和文化自信。加强对重大知识产权成果、典型人物、典型案例、典型企业的宣传,弘扬诚信理念和契约精神。建立健全政府活动宣传、媒体传播报道、学界文章影响等相促进的知识产权传播矩阵,发挥协同作用。将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作为全省普法重要内容。推进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持续提升青少年知识产权意识。

13.加快构建规模适度、结构合理、素质精良的知识产权人才队伍。

加大对知识产权高端人才引进培养支持力度。支持培养高水平知识产权研究团队。建设省级知识产权人才库,构建知识产权人才资源共享平台。加强在陕高校二级知识产权学院建设。支持学位授权自主审核高校自主设立知识产权相关一级学科,按照国家部署推动知识产权专业学位建设。支持申报建设国家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基地。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知识产权从业人员参加职称评审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为我省培养一批具有知识产权初、中、高级职称的专业人才。发挥企业知识产权人才锻炼培养主阵地作用,培育能灵活掌握和运用知识产权规则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积极引进海外知识产权高端人才。加强党政领导干部和事业单位、国有企业负责人知识产权培训。

(六)加强内外联动、开放融合,打造西部知识产权合作交流新高地

14.深化跨区域知识产权协同发展。

深度融入新一轮西部大开发、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等国家战略,推动构建西部知识产权发展共商机制和黄河流域知识产权协作机制,加强与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等区域的知识产权合作交流,为东中西部地区知识产权协同发展贡献力量。

15.积极参与知识产权国际交流合作。

在国家知识产权局统筹下,积极参与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等国际组织的合作,加强与共建“一带一路”沿线国家知识产权交流。在陕设立“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国际交流合作基地,举办“一带一路”知识产权论坛。积极承办国家级国际知识产权会议。鼓励省内高校、行业协会、商会、社会团体等与境外相关组织开展知识产权领域交流合作。塑造陕西商标品牌良好形象,推动地理标志产品入选中外地理标志合作清单,加强陕西商标品牌和地理标志产品全球推介。

四、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

全面加强党对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领导。各级党委、政府要落实属地责任,定期研究知识产权工作。充分发挥各级知识产权议事协调机构职能作用,加大对知识产权工作的统筹推进力度。各市(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建立健全本纲要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重点专项规划及相关政策相协调的工作机制,明确任务分工,抓好贯彻落实。

(二)加强基础保障

完善知识产权强省建设资金投入保障机制,建立省、市、县三级联动的财政投入保障体系。充分发挥政府资金引导作用和杠杆效应,引导各类资源按照纲要确定的方向高效配置。综合运用财税、投融资等相关政策,吸引各类社会资金进入知识产权领域,逐步形成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高校、科研机构、投融资机构、中介服务组织、其他社会力量等共同参与的多渠道知识产权投入体系。

(三)加强考核督查

省知识产权局会同有关部门跟踪监测本纲要实施效果,开展阶段性评估,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在对党政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事业单位领导班子考核中,注重考核知识产权相关工作成效。推动将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纳入省级评比达标表彰项目。各级政府做好统筹协调,强化督查检查,确保各项政策措施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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