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公开征求《支持科技创新若干财政金融政策实施细则(增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重庆市知识产权局关于
公开征求《支持科技创新若干财政金融政策实施细则(增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社会公众: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科技创新若干财政金融政策的通知》(渝府办发〔2021〕47号)要求,市知识产权局牵头起草形成了《支持科技创新若干财政金融政策实施细则(增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征求意见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1年6月14日前将《公开征求意见表》(附件2)发送至市知识产权局规划和政策法规处。联系人:熊钦松;联系电话:023-67112023;电子邮箱:cqszscqjghc@126.com。
重庆市知识产权局
2021年6月7日
支持科技创新若干财政金融政策实施细则(增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支持科技创新若干财政金融政策的通知》(渝府办发〔2021〕47号)精神,增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支持全市科技创新,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支持知识产权保护
(一)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创建项目
1.背景意义
为充分发挥示范引领带动作用,完善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工作机制,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经济、技术、社会治理等多种手段完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全面提升我市知识产权保护水平。
2.申请对象
重庆市行政区域内依法登记注册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事业单位、行业协会、社会团体组织及其他机构。
3.资助内容
对获得市知识产权局认定的知识产权保护示范机构给予一次性10万元资助,获得国家知识产权局认定的知识产权保护示范机构给予一次性20万元资助,当年同时获得市级和国家认定的只享受一次资助。
4.申请材料及程序
(1)市知识产权局每年定期发布项目申请通知。
(2)申请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填报相关材料报送统一报送市知识产权局。
(3)市知识产权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进行审核,确定补助金额,提出建议名单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下达资金。
联系人及电话:市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处,何光辉,023-67080120。
(二)国外发明专利资助
按照《重庆市知识产权局 重庆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专利资助办法>的通知》(渝知发〔2020〕21号)执行。
二、支持知识产权运用
(三)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资助
1.背景意义
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作为技术要素核心载体的重要作用,引导创新资源向影响产业发展的关键领域、关键技术倾斜和聚集,加快高质量专利转化运营,促进专利技术成果更多惠及中小企业,以知识产权运营助力重庆建设具有全国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
2.申请对象
在重庆市注册的,从事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转化运营的企事业单位。
3.资助内容
对建有线上大数据系统、知识产权收储系统、知识产权价值评估与交易撮合系统、交易结算系统及线下载体等功能设施的运营平台,且通过市知识产权局立项的,市级对建设经费给予500万元引导资助。
4.申请材料及程序
(1)市知识产权局每年定期发布项目申请通知。
(2)申请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填报相关材料报送市知识产权局。
(3)市知识产权局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进行审核,确定补助金额,提出建议名单并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下达资金。
联系人及电话:市知识产权局运用促进处,王春艳,023-67097232
(四)知识产权运营绩效补贴
1.背景意义
鼓励和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企业通过知识产权转化运营实现知识产权价值,促进专利等知识产权要素合理高效流动和配置,推动中小企业创新发展。
2.申请对象
在重庆市注册的,从事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转化运营,且在知识产权转化运营方面产生了一定运营绩效的专业化机构。
3.资助内容
对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开展的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证券化、许可、转让、出资、作价入股、投融资等转化运用并产生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的,按其实际运营金额给予2%的补贴,市级每年最高奖补500万元。
4.申请材料及程序
(1)市知识产权局每年定期发布项目申请通知。
(2)申请单位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填报相关材料报送市知识产权局。
(3)市知识产权局组织专家评审,确定补贴金额,公示无异议后下达资金。
联系人及电话:市知识产权局运用促进处,王春艳,023-67097232
本实施细则自2021年**月**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