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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达公告——深圳市爱码芯科技有限公司与飞毛腿(福建)电子有限公司专利侵权纠纷《答辩通知书》《专利侵权纠纷处理请求书》副本
来源: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发布日期:2021.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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飞毛腿(福建)电子有限公司:
我局受理的深圳市爱码芯科技有限公司提起你公司侵犯其“一种便携式电子设备无线移动充电装置及无线移动充电方法”(专利号:ZL201210335618.4)发明专利侵权纠纷案件(案号: 2021-1443、2021-1444),因其他法定方式无法送达,现向你公司公告送达案件的《答辩通知书》《专利侵权纠纷处理请求书》副本及附件。请求处理事项为:责令你公司立即停止制造、许诺销售、销售涉嫌侵犯涉案专利权的涉案产品;召回、销毁自2018年7月份以来制造、销售的涉案产品。
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60日,即视为送达。你公司应自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我局提交答辩书及相关证据,并按照请求人的人数提交副本,逾期不提交的,不影响我局对本案进行处理。你公司向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提出专利权无效宣告请求的,应当将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复审和无效审理部的受理通知书以及无效宣告请求书的复印件送交我局。
《答辩通知书》《专利侵权纠纷处理请求书》副本及附件的书面文本你公司应到北京市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保护处领取。
特此公告。
联系人: 张秋实
联系电话:010-84080098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2021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