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纲要草案:坚持创新驱动发展 全面塑造发展新优势
新华社北京3月5日电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草案)》提出,坚持创新在我国现代化建设全局中的核心地位,把科技自立自强作为国家发展的战略支撑,面向世界科技前沿、面向经济主战场、面向国家重大需求、面向人民生命健康,深入实施科教兴国战略、人才强国战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完善国家创新体系,加快建设科技强国。
强化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制定科技强国行动纲要,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新型举国体制,打好关键核心技术攻坚战,提高创新链整体效能。
整合优化科技资源配置。以国家战略性需求为导向推进创新体系优化组合,加快构建以国家实验室为引领的战略科技力量。加强原创性引领性科技攻关。在事关国家安全和发展全局的基础核心领域,制定实施战略性科学计划和科学工程。持之以恒加强基础研究。强化应用研究带动,鼓励自由探索,制定实施基础研究十年行动方案,重点布局一批基础学科研究中心。建设重大科技创新平台。支持北京、上海、粤港澳大湾区形成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北京怀柔、上海张江、大湾区、安徽合肥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设区域科技创新中心。
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完善技术创新市场导向机制,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促进各类创新要素向企业集聚,形成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激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实施更大力度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等普惠性政策。支持产业共性基础技术研发。完善企业创新服务体系。
激发人才创新活力。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方针,深化人才发展体制机制改革,全方位培养、引进、用好人才,充分发挥人才第一资源的作用。培养造就高水平人才队伍。激励人才更好发挥作用。优化创新创业创造生态。
完善科技创新体制机制。深入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完善国家科技治理体系,优化国家科技计划体系和运行机制,推动重点领域项目、基地、人才、资金一体化配置。深化科技管理体制改革。健全知识产权保护运用体制。积极促进科技开放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