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达73个
记者从省知识产权局获悉,截至2020年年底,我省有地理标志保护产品73个,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企业545户。
2020年以来,我省加强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助力优势产业发展。经国家知识产权局批准,我省成为东北地区唯一一个开展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核准改革试点省份,试点期限为2年,从2020年1月至2021年12月。在试点期内,我省地理标志产品生产加工企业申请使用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专用标志审查核准权力,由原来国家知识产权局下放给省知识产权局。试点的开展,极大地方便了我省企业使用地理标志。2020年,省知识产权局完成了7批次审查,共核准109户企业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申请,同时极大缩短申请使用专用标志的时限,试点期间平均审查周期压缩到15个工作日内。
我省加强地理标志等区域公共品牌培育,将79件特色产品及区域品牌纳入了地理标志等区域公共品牌培育名录,对符合保护条件的龙江大米、龙江小米、勃利蓝靛果等15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认定申请报国家知识产权局核准。同时,省知识产权局积极促进地理标志价值提升。近两年组织推荐我省20多个地理标志产品参加中国品牌价值评价活动,其中“五常大米”品牌价值698.6亿元,在全国大米产品地理标志品牌价值中名列第一。将“佳木斯大米”“饶河黑蜂蜜”“太保胡萝卜”等地理标志商标和地理标志产品推荐国家知识产权局纳入第二批中欧地理标志保护协定产品。我省肇源大米、五常大米和东宁黑耳已纳入第一批100个中欧地理标志保护协定产品名录,为这些地理标志产品进入欧盟市场、提升市场知名度提供了有力保障。(张雅欣 记者 彭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