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出台举措支持自贸试验区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
近日,记者从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获悉,我区出台《关于支持中国(广西)自由贸易试验区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从深化简政放权、强化科学监管、优化服务举措等8方面向企业赋能,支持自贸试验区市场主体高质量发展。
深化简政放权,让企业落户更顺心。支持自贸试验区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创新,可复制其他先进的商事制度改革或创新举措。支持各片区开展住所(经营场所)申报承诺制改革,企业承诺后可免于提交场地证明材料,解决市场主体落户的主要堵点问题。对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部分工业产品生产许可、部分食品生产许可等7项行政审批实行告知承诺制度。
开展联合审批,让企业办事更暖心。推动自贸试验区内建立市场监管部门与应急管理部门联合审批、联合监管机制,探索《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联合审批,让企业“少跑路”。在自贸试验区范围内,对通过登记的住所(经营场所)无法联系、且未发现违法行为的市场主体,可暂不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之后主动履行相关义务,且被列入期限满1年的,可以申请信用修复,从制度设计上帮助企业休养生息、恢复信用。
优化服务举措,让企业发展更安心。建立自贸试验区重点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名录;支持广西现有的商标受理窗口在自贸试验区设立业务受理点,让企业在“家门口”就能办理商标、专利申请业务。在自贸试验区范围内,对假冒他人身份获得注册、利用住所(经营场所)承诺虚假的企业,探索实行简易撤销程序。(记者 吴家跃 通讯员 杨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