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出台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
湖南出台政策措施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
打造中部招大引强的投资洼地
为提高招商引资质量和水平,打造内陆地区改革开放的高地,省政府办公厅近日正式印发《湖南省进一步加强招商引资工作的若干政策措施》(以下简称《若干政策措施》),从招大引强、投资促进、投资保护等方面提出若干激励政策措施。
招大引强方面。一是支持总部经济。对来湘设立企业(集团)总部、中国区总部、区域总部和研发、物流、采购、销售、结算、财务、信息处理等功能性总部的“三类500强”、跨国公司及行业领军企业按照相应标准进行奖励。二是支持引进重大项目。对实际到位资金达到一定额度的内外资先进制造业项目进行奖励;对引进首次落户湖南的“三类500强”项目的县市及园区给予奖励。三是吸引企业抱团转移。给予在引进产业抱团转移至湖南且投资总额、到位资金达到一定标准的产业园区给予奖励。四是支持引进外贸实体企业。对新引进年进出口实绩5亿美元以上且有较大产业带动能力的外贸实体企业给予奖励。五是鼓励外商直接投资。对实际利用外商直接投资达到一定额度以上的市州、县市区进行奖励。
在投资促进方面。一是促进项目履约落地。建立省级重大招商项目协调推进机制,强化对省级重点签约项目履约和资金到位的调度考核。二是保障重大项目用地。对省级重大项目、符合我省优势产业发展需求及特色产业项目优先供应土地,并在土地出让费上给予优惠。三是激励项目开发。鼓励采取市场化运作模式开发、包装、发布招商项目,根据相应情况对项目开发主体进行奖励。四是激励招商方式创新,对成功引进重大项目的中介机构、企业和个人给予奖励。
在投资保护方面。鼓励市州、县市区和园区优化投资环境,依托地方资源优势和产业规划,在法定范围内制定出台具有创新性、可操作性的招商引资优惠政策。鼓励各地根据实际开展知识产权保护,投资应诉处理等投资保护工作。
省商务厅相关负责人表示,在新冠肺炎疫情全球肆虐,企业投资信心严重受挫之际,《若干政策措施》致力突破当前我省招商引资工作的短板弱项,并结合下一阶段我省开放型经济发展重点方向,聚焦“招大引强”、外贸实体企业引进及推进项目履约落地等关键点。文件的出台,将有利于招商体制机制的进一步健全,提升我省重大活动重大项目签约质量,打造中部招大引强的投资洼地。(记者 周月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