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具有较强国际知识产权服务能力的本土机构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知识产权服务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知识产权首善之区建设的实施意见》和中共北京市委、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科技创新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系列文件的通知》精神,根据《北京市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行动计划(2018年-2020年)》任务和分工,有效提升我市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国际服务质量和能力,助推全球有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建设,受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委托,我会组织开展具有较强国际知识产权服务能力的本土机构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条件
申报具有较强国际知识产权服务能力的本土机构评选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一)以知识产权服务为主营业务;
(二)成立三年以上,具备较好的知识产权国际服务能力;
(三)有10名以上工作人员,有稳定的专业人才队伍和服务对象;
(四)综合实力强、成功案例多,或者有突出的行业特色、在行业内有一定的影响,取得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具有示范带动效应;
(五)近2年无行政处罚、惩戒、投诉和诉讼,或有投诉和诉讼但无责任。
二、工作程序
(一)符合申报条件的机构应根据申报通知的相关要求,认真填写申报材料并提交申报材料。
(二)北京市知识产权局组织专家评审,评选出五十家具有较强国际知识产权服务能力的本土机构,名单进行发布并在北京(中关村)国际知识产权服务大厅予以公告。
三、工作要求
请于2020年8月27日前将《具有较强国际知识产权服务能力的本土机构申请书》(提交word版即可)报送首都知识产权服务业协会。逾期未报、资料不完整,均不予受理。
首都知识产权服务业协会
2020年8月21日
(联系人:王秋生;联系电话:010-821940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