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好知识产权 造福国计民生 ——访全国政协常委、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何志敏
2008年,我国颁布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纲要》,开启了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新篇章。12年来,知识产权工作扎实推进,取得举世瞩目的巨大成就,成为我国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支撑。今年恰逢《纲要》收官之年,又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之年,如何让知识产权更好地服务于国计民生?全国政协常委、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何志敏在今年提交的一份关于大力发展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的提案中指出:“知识产权作为创新驱动发展的刚需、国际贸易的标配、市场经济的基石、产业竞争的锐器,对于筑牢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知识产权的价值体现在知识产权制度能否高效地推动企业创新发展,优化产业结构,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其中最为直接的衡量标准就是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的发展水平。 当前,新一轮科技和产业革命变革发展背景下,与传统的劳动、资本等要素相比,知识产权作为生产要素在经济发展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美国、欧盟相关研究显示,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是驱动经济增长并保持经济竞争优势的重要因素,未来经济社会发展,很大程度上必须依赖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当前,我国经济发展对于调整结构、提质增效、转型升级的要求极为紧迫。要跨越这个‘关口’,就必须激发出创新这个‘第一动力’,大力发展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何志敏表示,从研究数据来看,我国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增加值、GDP占比、对就业的带动能力与欧美还有较大差距。我国应加大对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的重视程度,将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纳入国民经济“十四五”产业规划重点,并全面纳入国家统计监测体系,作为知识产权制度运行质量的重要指标。 发展壮大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应该从哪些领域发力?何志敏认为,虽然从统计数据上看,我国的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增加值已占有相当比例的份额,但是关键技术、核心专利储备不足,面临被“卡脖子”风险;产品附加值不高,亟待向全球价值链的中高端攀升。他建议,在知识产权密集型产业培育中,要着力抓重点、扬优势、补短板。具体来说,就是要打造尖端,围绕核心产业寻突破,形成一批高价值专利,提升产业掌控力。同时,要系统发力,促进资源集聚抓创新,优化财政、税收、金融以及公共服务等政策,加强产业知识产权联盟建设。 知识产权工作不仅在国家发展大计中举足轻重,更与民生领域紧密相连。尤其是今年,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肺炎疫情,作为中华文明瑰宝的中医药全程参与,发挥了重要作用。知识产权保护对于传承、创新和发展现代中医药意义重大。如何完善中国特色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促进中医药振兴发展,这是新时代赋予知识产权制度的一项新课题。 何志敏在调研中发现,当前,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虽然有了长足进步,但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他指出,目前,我国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涵盖专利、商业秘密、商标、地理标志等法律制度和行政保护措施,然而这些保护形式间缺乏有机衔接,导致保护和激励中医药创新的力度不够、效果不佳。 比如,在专利保护方面,中医药领域约60%的专利申请由个人提交,部分申请质量还有待提升。在商标保护方面,一些知名中医药企业的商标在海外被抢注十分普遍。在道地药材地理标志保护方面,目前对药材的品质、临床疗效等还缺乏客观、准确的国家级标准,种质资源建设总体布局欠缺,产业发展受限,生产企业大多规模小、附加值低。 对此,何志敏在提案中建议,相关部门应深入研究中医药产业发展对知识产权制度的需求,形成中国特色的中医药知识产权保护体系。一是加强部门联动,创新中医药专利保护制度规则,建立知识产权特别审查和保护名录,并结合中医药领域的特点及特殊保护需求,制定中医药专利审查规则;二是加大中医药商标保护,建立商标海外抢注预警制度,支持中医药知名品牌做大做强;三是加强道地中药材地理标志保护,规范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核准,开展地理标志保护专项行动,净化道地药材市场环境;四是建立基于传统知识和商业秘密保护的中医药品种登记制度,并与专利、商标、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保护规则有机衔接,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营造优良营商环境。 此外,何志敏还就完善野生动物保护体系提交了一份提案。他提出,应进一步健全法律制度,对野生动物实行严格的分类保护,严厉打击野生动物非法交易,加强执法监管,综合利用知识产权信息等多种手段加强传染病防治工作。(吴珂|中国知识产权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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