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地理标志使用规模扩大,国家知识产权局:强保护、严监管
7月9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举行线上新闻发布会,局知识产权保护司司长张志成介绍道,上半年,我国核准使用地理标志产品专用标志企业322家,较上年同期核准的116家明显增加。
下一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加强地理标志保护,严格申报核准程序和要求,同时对于专用标志使用监管将更加严格。
张志成称,截至2020年6月底,累计批准地理标志产品2385个,核准专用标志使用企业8811家,累计注册地理标志商标5682件。这显示出通过加强对地理特征明显、人文特色鲜明、质量特性突出的地理标志实施保护,地理标志数量稳步提升,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市场主体数量持续增加、规模逐步扩大。
此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党组书记申长雨在全国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上表示,地理标志产品对区域经济发展有重要作用,地理标志是表明产品产地来源的重要标志,是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他举例说明,我国海南省地理标志产品产值已经达到上亿元,其中重要的地标产品三亚芒果的年产值突破55亿元。
2019年11月6日,中国商务部部长钟山与欧盟农业委员霍根(Phil Hogan)共同宣布中欧地理标志保护与合作协定谈判结束,中欧地理标志产品互认保护即将开始。
中欧地理标志保护与合作协定是中国对外商签的第一个全面的高水平的地理标志保护双边协定。相关谈判工作始于2011年,历时8年时间,对地理标志设定了高水平的保护规则,并在附录中纳入双方各275项具有各自地区特色的地理标志产品。
国家知识产权局介绍,下一步,国家知识产权局将进一步强化地理标志保护,严格申报核准程序和要求,建立“有进有出”的专用标志使用动态管理机制,更好发挥地理标志保护在服务“六稳”“六保”工作大局、提升受保护地理标志产品竞争力、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等方面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