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组建《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服务标准》工作组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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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16.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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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会员单位:
为贯彻国家知识产权局、国家标准委、工商总局、版权局联合制定的《关于知识产权服务标准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国知发规字[2014]74号),进一步规范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服务工作,提高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服务的质量,经我会标准化工作委员会一届四次会议审查通过,现启动团体标准《知识产权分析评议服务标准》的制定程序,拟征集会员单位参加该团体标准起草工作组,参与该团体标准起草制定工作。
请有意向的会员单位于2016年12月14日前将报名回执(见附件)发至协会邮箱:cipsa@vip.126.com。
首都知识产权服务业协会
2016年1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