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发: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关于报送第二批北京市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培育工作总结的通知
各品牌机构培育单位:
为贯彻《关于促进首都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的意见》和《首都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规划》精神,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加强和规范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培育工作,2015年我局遴选公布了第二批北京市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培育单位(附件1),并组织开展了为期两年的培育工作。
培育期届满之际,根据《北京市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培育办法》,将对第二批品牌机构培育单位工作成效开展评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报送内容
(一)培育单位自查情况
培育单位全面自查,包括基础能力、发展能力、风险承担能力和
品牌影响力等,填写《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培育单位自查问卷》(附件2)。
(二)培育单位培育成效总结
培育单位在自查的基础上总结培育成效,包括拓展服务范围、提升服务能力、创新服务模式等,填写《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培育单位培育成效总结表》(附件3)。
二、 工作程序
(一)第二批品牌机构培育单位根据报送通知填写并报送相关材料。
(二)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评鉴,确定北京市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
(三)对于确定的品牌机构,予以授牌。
三、工作要求
请于2017年10月31日17:00前将《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
培育单位自查问卷》、《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培育单位培育成效总结表》(纸质材料各六份及word文档)报送至首都知识产权服务业协会。逾期未报、资料不齐或者纸件与电子件内容不一致,均不予受理。
寄送单位:首都知识产权服务业协会
寄送地址:北京市海淀区海淀南路甲21号中关村知识产权大厦A座四层
邮 箱:nli@capitalip.org
联 系 人:栗娜 郭建伟
联系电话:010-86463549-605 010-84080096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2017年 10 月 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