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第四批北京市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培育单位名单的公示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关于促进首都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的意见》和《首都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规划》精神,促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发展,加强和规范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培育工作,根据《北京市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培育办法》(京知局〔2014〕157号),我局开展了北京市第四批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培育,通过服务机构自主申报、初审和专家评审,确定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等20家单位为第四批北京市知识产权服务品牌机构培育单位,现公示如下:
北京市金杜律师事务所
北京连和连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
北京新发智信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中知智慧科技有限公司
北京知产宝网络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北京中金浩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汇思诚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北京市重点产业知识产权运营基金(有限合伙)
北京东鹏资产评估事务所(普通合伙)
北京风雅颂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北京京万通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北京华进京联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北京同辉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北京德崇智捷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
北京志霖恒远知识产权代理事务所
北京元中知识产权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正理专利代理有限公司
北京汇智英财专利代理事务所(普通合伙)
北京瀚群律师事务所
公示期自2017年10月30日起至2017年11月5日止。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向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反映。
联 系 人:党建新
联系电话:010-84080107
地址:北京市德胜门东大街8号东联大厦221室
邮编:100009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2017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