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提醒专利代理机构提交年度报告的通知
来源: CIPSA
发布日期:2024.03.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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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专利代理机构:
根据《专利代理条例》《专利代理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专利代理机构应于每年三月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上一年度的年度报告。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工作安排,今年年度报告提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3月31日。提交途径:专利代理机构登陆专利代理管理系统(http://dlgl.cnipa.gov.cn),点击“年度报告”模块后按系统提示操作。
请我市各专利代理机构按要求在规定时限内填写年度报告,并对年度报告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未提交年度报告的专利代理机构将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并公示。2024年新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不必提交年度报告。
特此通知。
首都知识产权服务业协会
2024年3月12日
(联系人:许老师;联系电话:82194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