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会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荣膺全国模范殊荣
10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在北京联合召开全国调解工作会议,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调解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总结交流近年来调解工作取得的成效经验,表彰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模范人民调解员,研究部署推进新时代新征程调解工作的任务措施,推动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中国、法治中国。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陈文清出席会议,为受表彰代表颁奖并讲话。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司法部党组书记、部长贺荣出席会议并讲话。
司法部党组成员、副部长左力宣读了《司法部关于表彰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模范人民调解员的决定》,对299个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和999名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进行了表彰。我会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荣获“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称号。
会上,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政法委书记陈文清,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张军,中央政法委秘书长訚柏,司法部党组书记、部长贺荣,中央社会工作部副部长、国家信访局局长李文章,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刘贵祥,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葛晓燕,公安部副部长孙茂利,司法部副部长左力共同为受表彰的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和模范人民调解员代表颁发了奖牌。
我会党委书记、常务副会长、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主任高永懿作为受表彰的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委员会代表参会,并在会上作了题为《发挥行业专业优势 打造首都知识产权保护“枫桥经验”新样板》的交流发言。
近年来,在市司法局和市知识产权局的领导下,在北京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的指导下,我会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依托首都知识产权服务行业的优质专业资源,开展专利、商标、著作权侵权及其转让、许可合同等纠纷化解工作。成立四年来,累计受理知识产权纠纷5300余件,调解结案3800余件,为北京地区创新主体提供了便捷、高效、低成本的矛盾纠纷化解服务。
我会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秉承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的理念,结合知识产权纠纷具有专业技术性强、侵权种类和形式多、取证和举证难、赔偿数额难以评估等特点,坚持制度规范和人才培养“两手抓”的工作策略。在制度建设方面着重加强规范化、标准化,完善调解告知书、申请表、终结告知书等制度文件,规范受理申请、主持调解、订立协议等工作环节,保障调解工作规范化运行。在队伍建设方面,注重选聘具有知识产权法律背景和行业技术背景、为人公正、热心调解工作的人员担任调解员,并利用行业协会资源,通过一对一指导、组织培训等多种途径,持续提高调解员的法律素质和业务技能,为知识产权保护构建起了一张坚强有力的“防护网”。
我会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的要求,积极与北京市各级人民法院建立诉调对接机制。目前已经参与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北京互联网法院、海淀法院、丰台法院诉前知识产权纠纷案件委派调解工作,并在部分法院派驻专职调解员,与法官配合调解案件。每年完成法院委派调解案件1000多件,成为法院知识产权诉前调解的主力军,得到了当事人和法院的一致好评。在与北京互联网法院对接工作中,针对信息网络传播权侵权案件具有数量大、持续性强,起诉到法院的案件往往只是当事人掌握的侵权案件的一部分,调解员主动作为,全面了解侵权行为,提出一揽子解决方案,既维护当事人了权益,又节约了司法资源,减轻了当事人诉累,在当事人和法院之间筑起一道矛盾纠纷化解的“隔离墙”。
我会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在日常工作中“向前一步”,通过多种方式主动了解会员单位和其他企事业单位在生产经营中知识产权纠纷化解需求,利用行业协会第三方的社会影响力,为企业和当事人提供免费的知识产权矛盾纠纷化解服务,近两年,每年主动上门调解的案件超过200件。调委会还积极解决相关国家驻华使领馆反馈的知识产权问题,每年进驻中国服务贸易交易会等重要展会,为企业和当事人提供知识产权咨询、纠纷调解等服务。入驻北京(中关村)国际知识产权服务大厅,每年走访科技创新企业和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提供“一对一”和“面对面”咨询和调解服务,搭建起协会和企业、协会和当事人矛盾排查预防化解的“连心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