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关于加强专利代理监管的工作方案

来源:   发布日期:2019.07.31 浏览次数(18)

 为认真实施新修订的《专利代理条例》和《专利代理管理办法》,全面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开展专利代理行业“蓝天”专项整治行动要求,加强和完善专利代理事中事后监管,推进专利代理行业健康发展,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依据《专利代理条例》和《专利代理管理办法》,转变监管理念,创新监管方式,从注重事前审批转向注重事中事后监管,从被动监管转向主动监管,从主要运用传统手段监管转向注重运用信息技术手段监管,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以监管促发展,进一步提升我市专利代理行业发展质量。

        (二)基本原则。

        ——依法监管。认真实施新修订的《专利代理条例》和《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积极推进依法依规监管,明确专利代理监管职责,规范监督检查和执法监管流程,提升监管工作规范化水平。

        ——主动监管。推动建立主动监管工作机制,加强对互联网等重点领域、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等重点对象的监管,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主动查处力度,切实发挥监管的震慑作用。

        ——协同监管。加强监管工作的统筹协调,完善与市市场监管部门的协同监管机制,与国家知识产权局相关部门进行联系对接,加强专利代理监管工作与专利审查、运用工作的协调联动,提升监管效能。

        ——智慧监管。依托互联网等技术手段,创新专利代理监管方式,减少对专利代理机构正常经营的影响,提升打击专利代理违法违规行为的效率与精准度。

        (三)工作目标。到2020年,进一步完善专利代理监管工作流程,提升监管效率,加大监管力度,探索信用监管、“互联网+”监管等新型监管机制,形成机构自治、行业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相结合的多元化监管体系,维护专利代理行业秩序,营造诚信守法、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的市场环境。

        二、主要任务

        (一)加大专利代理主动监管力度。

        1.加强主动监测。对专利代理机构进行监测分析,及时发现弄虚作假、“挂证”、代理非正常专利申请、无正当理由长期不满足机构设立条件等行为线索。监控重点领域,对互联网、宣传广告信息进行监控,及时发现无资质专利代理、以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等违法行为。监控重点主体,加强对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严重违法名录机构的重点监控,提升监管工作针对性和精准度。

        2.开展专项整治。2019年至2020年,每年4月至11月集中开展“蓝天”专利代理行业专项整治行动,针对无资质专利代理、代理非正常专利申请、“挂证”、以不正当手段招揽业务等行为进行集中整治,涉及刑事犯罪的,依法移送公安机关。通过我局网站向社会公众公开专项行动主要活动内容和举报投诉电话,加大宣传力度。

        3.强化综合治理。落实《关于对知识产权(专利)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探索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师信用记录制度,对专利代理严重失信行为进行联合惩戒。建立专利代理严重违法行为信息推送制度,在优先审查审批、人才评选表彰等工作中进行审慎性审查。

        4.建立评价信息发布机制。完善专利代理评价体系,支持行业组织对代理机构和代理师的执业情况进行评价。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对于代理机构和代理师执业情况评价结果查询建设情况,在我局网站设置评价结果查询链接,为社会公众了解代理机构、代理师执业情况等提供查询服务。加强与国家知识产权局相关部门联系,探索运用审查员对代理师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不良表现的反馈和评价信息。

        (二)创新专利代理监管方式。

        5.运用“互联网+”创新监管模式。通过互联网等技术手段,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线索。建立线上线下快速协查通道,结合线上注册和交易信息,追溯线下违法违规行为主体。通过全国或我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搜集相关专利代理机构登记信息等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代理管理系统进行比对。

        6.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面落实《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全面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的通知》,对专利代理机构和代理师执业行为、专利代理机构年度报告和信息公示情况进行重点检查,对专利代理机构主体资格和执业资质、专利代理机构设立、变更、注销办事机构情况等进行一般检查。对在我市设立的专利代理机构分支机构开展检查。每年抽查60家专利代理机构。完善专利代理机构和专利代理师名录,通过书面检查、网络检查、实地检查等方式,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监管案件信息公示力度,通过我局网站依法按时公开。

        7.落实年度报告、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制度。认真落实《专利代理管理办法》的有关要求,指导我市专利代理机构做好年度报告提交工作。对近三年内受过专利代理行政处罚、列入专利代理机构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名录的,实行重点监管。

        8.指导行业组织发挥自律作用。加强对行业组织的监管与指导。指导行业组织依法加强对会员的自律管理,积极开展对违反行业自律规范行为的查处和惩戒工作。鼓励社会监督、同业监督,支持行业组织加大对违反自律规范行为的惩戒曝光力度,引导代理机构和代理师诚信经营、依法执业。

        (三)健全专利代理监管制度。

        9.完善监管工作制度规范。全面实施新修订的《专利代理条例》和《专利代理管理办法》,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制定的《专利代理监管工作规程》、《专利代理监管办案操作指南》等相关制度。落实专利代理援助制度。完善举报投诉制度,畅通专利代理违法违规举报投诉通道。

        10.及时办理国家知识产权局督查督办案件。承办国家知识产权局转来及督查督办的专利代理案件。对于专利代理违法违规行为涉及其他省份的,请有关省局予以协助办理,必要时报请国家知识产权局协调处理。

        11.发挥典型案例作用。定期整理专利代理监管典型案件,发挥典型案例对专利代理行业从业人员的教育警示作用。完善专利代理监管案卷管理,建立电子档案库。

        (四)加强专利代理监管能力建设。

        12.提升专利代理监管能力。对办案骨干定期开展业务能力提升培训,深化业务研修与交流,不断提升监管办案人员业务能力。建立与司法部门、行政复议部门的业务沟通机制,提升办案水平。

        13.建立专家咨询和专业支持机制。建立专利代理监管办案咨询专家库,吸纳律师、法官、专家学者、办案骨干等加入,为具体办案工作提供专家咨询意见。与法律服务机构加强沟通,发挥其专业作用。

        三、实施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我市专利代理行业“蓝天”专项工作组,由知识产权管理处负责“蓝天”专项工作方案的具体落实,涉及到的相关处室和单位加强工作支持。

        (二)明确实施进度。2019年7月底前,制订“蓝天”专项工作方案,完善保障人员、经费等基本条件。按国家知识产权局“蓝天”专项整治行动要求推进各项任务落实,及时发现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改进措施。2020年12月,总结“蓝天”专项整治行动成效,提炼经验,为丰富知识产权服务业监管手段提供借鉴。

        (三)加强条件保障。加大监管工作投入,为监管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为办案人员配备必要的办案装备,保障监管办案工作基本需求。

 

 

 

北京市知识产权局

2019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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